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 年曲靖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人力资源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曲发〔2014〕19 号)精神,根据《提高曲靖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奖励标准实施办法(试行)》(曲府登170 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9 年曲靖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简称“市突”)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及条件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中(含非公经济单位及中央、省驻曲有关单位),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龄在55 岁以下,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选拔条件按《提高曲靖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奖励标准实施办法(试行)》(曲府登170 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
1.“市突”推荐选拔实行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荐申报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根据选拔条件和个人业绩成果,择优遴选,公开推荐。个人自荐申报人员按属地原则,经个人自荐、专家推荐、单位审核后,分别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有关部门报送,自荐不占控制名额。
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人力资源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在下达的推荐选拔控制数额范围内,按照自下而上、民主公开、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推荐选拔。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申报人员确定后,经在当地或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公示无异议,并征求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报人员专业情况,按照相关规定选取专家评委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须提供推荐人选一览表1 份(附件3);推荐选拔工作综合报告1 份(内容包括推荐方式、公示过程及结果等,须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申报人员须填报《曲靖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表》(附件1)、《业绩表》(附件4)及《申报人员审查推荐表》(附件5)各1 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 份(包括身份证明、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近5 年的业绩成果、事迹材料、获奖证明等)。个人自荐申报人员除报送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2 名本行业获市(厅)级以上奖项专家书面推荐材料(含推荐专家身份证明、获奖证明等)。所有证明材料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验签章,确保材料真实性。
3.证明材料应编好目录,装订成册。推荐选拔工作结束后,除申报表返回单位存档外,推荐人选其他材料不再退回,请做好备份工作。相关文件及表格可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ynqjrs.cn/)“高层选拔”栏目中下载。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推荐选拔工作。申报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务必于2019 年10 月30 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青青
联系电话:0874-3363658
电子邮箱:1150701776@qq.com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78 号
附件:1.推荐选拔控制数额表
2.申报表
3.推荐人员一览表
4.业绩表
5.申报人员审查推荐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 年10 月8 日